故事是这样的:一个从西藏打工回来的傻小子傻根,揣着六年攒下的六万块钱坐火车回老家。刘德华与刘若英的对手戏细腻克制,尤其刘若英吃烤鸭的哭戏,以失控的吞咽传递绝望;王宝强的“傻”则成为刺穿成人虚伪的利刃。导演刻意淡化善恶二元对立,用王薄与王丽这对雌雄大盗的内心裂变作为主线,与葛优饰演的黎叔团伙形成镜像对照——同样是偷窃技艺,动机却因傻根这一“天真符号”而分化。火车一路飞驰,贼与贼之间开始了明争暗斗,而傻根始终蒙在鼓里。
尤其适合那些受够了快餐特效、想看点“人味儿”的观众。
尤为难得的是,导演并未简单二元对立地处理角色——刘德华从油滑痞气到以死殉道的转变,靠的不是台词说教,而是几处沉默的特写与动作细节的堆叠(如他折返车厢时下意识整理衣领)。
王薄(刘德华 饰)和王丽(刘若英 饰)本是一对最佳贼拍档,但因怀了王薄的孩子,王丽决定收手赎罪,两人产生分歧。在火车站遇到刚刚从城市里挣了一笔钱准备回老家用它盖房子娶媳妇的农村娃子傻根(王宝强 饰)后,王丽被他的单纯打动,决定暗中保护不使他的辛苦钱失窃,王薄却寻思找合适机会下手,但 最终因为“夫妻情深”归入了王丽的阵营。 不料傻根的钱早被以黎叔(葛优 饰)为头目的另一著名扒窃团伙盯上,于是一系列围绕傻根书包里的钞票、在王薄、王丽和黎叔团伙之间展开的强强斗争上演